从政法系统的新星,到系统性腐败的典型,哈尔滨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书记梁野放纵欲望,违法违纪,葬送了他本来光明的前程。   梁野是1966年生人,出生在山东莱州一个普通家庭。观其成长和工作轨迹,不难看出他是时代的“幸运儿”。20世纪80年代,20多岁的梁野从黑龙江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毕业,进入共青团系统工作。  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,党和国家重点提拔专业化、知识化、年轻化和革命化的领导干部,梁野也受到了这一政策的惠泽,以远超后来年代的晋升速度,在共青团系统内一步步晋升,担任了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这一重要职务,逐渐在政坛崭露头角。   2000年之后,梁野为给自己积累更多的政治筹码,选择下到基层管理一方。长达9年的时间里,他辗转哈尔滨市道里区、南岗区担任区委常委、区委书记、区长等重要职务,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,也就在2019年,等来了他期待许久的机会。   原来,2019年,哈尔滨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因充当涉黑组织的“保护伞”,在任上被查进而落马,梁野也就得以接替这一空出来的职务,跻身政法系统,成为哈尔滨政法系统的“一把手”。   这对他来说,莫过于天大的机遇。他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,自己将会促成扫黑除恶的常态化,推进营商环境的法治化,且在任上成立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,主导了政法系统的自我净化工作。   只是,梁野看似忠于职守,暗地里却其实已经丧失了理想信念,背离了初心使命。   原来,早在9年辗转于基层时,梁野就因为没有受到及时的监督,在地方“一把手”的位置上养大了自己的欲望,故而埋下了权力失控的隐患。当他跻身市政法系统,同样身处“一把手”的位置时,他更因为掌握有更大的权力,越发放纵了自己的欲望,构建了一个权钱交易网络。  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   一是大肆利用自己的职权以及职务影响,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。具体表现为梁野违规接受下属宴请,收受下属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,为其在调职、晋升上提供便利,严重破坏了党的选人、用人制度。   二是擅权妄为,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,帮助特定企业承揽市政工程、棚户区改造等项目,并从中收取巨额回扣。   三是通过亲属或代理人违规参股企业,涉足房地产、市政建设等领域,越发形成政商勾结的长期利益链。   梁野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,漠视了党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消极应对了群众的诉求,严重破坏了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,且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以及形象。   可笑的是,2024年6月,梁野最后一次公开露面,出席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时还围绕“廉洁”与“法治”的主题发表了一系列讲话,试图营造“廉洁奉公”的假象。   但假的永远成不了真,纸也永远包不住火。2024年7月,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宣布对梁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,并历经8个月的调查与研究,在2025年3月报黑龙江省委批准,依法给予梁野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的处分,按规定终止了梁野作为哈尔滨市第15次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。   梁野涉嫌犯罪问题也在4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梁野势必为其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。   值得一提的是,据民间流传的说法,梁野曾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,其中就包括长期包养有两名女大学生。   尽管相关通报中没有直接提及梁野“包养女大学生”一事,却也在细数梁野的罪责时,提到了“搞钱色交易”5个字。这表明,梁野的确存在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,坐实了其好色且对婚姻不忠的一面。   参考文献: